中華民國橋藝協會紀律通報及申訴(2023-03-28) | ||
有關橋牌爭議事件申訴或通報流程及各委員會負責相關事項如下
紀律通報書-紀律委員會
申訴書-申訴評議委員會
申訴/通報書及相關資料繳交方式: (1)紙本送至本會秘書處 連絡電話:02-2772-4583 通訊地址: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217巷7弄7號B1 (2)電子檔email至ctcba886@gmail.com
比賽相關: 1.本會主辦/協辦賽事: (1)召請裁判處理。 (2)若不服裁判判決,依比賽辦法規定進行上訴。 (3)若不服最終判決,備妥判決書、上訴結果書及紀律通報書送至本會秘書處 2.其他單位主辦/協辦賽事: (1)同上(1)、(2)。 (2)若涉及違反橋藝運動紀律,請填寫紀律通報書送至本會秘書處。 註1:非本會主辦/協辦賽事除非涉及違反法律、本會章程或橋藝運動紀律,本會原則上不受理主辦單位爭議事件。 註2:非本會主辦/協辦賽事除非裁判持有本會核發橋藝裁判證且判決有重大瑕疵,本會原則上不受理判決結果爭議事件。
本會裁判、教練及代表隊選手紀律:請填寫紀律通報書送至本會秘書處。
若對本會審議結果不服:請備妥本會通知之審議結果及申訴書送至本會秘書處。
選手、教練或地方性體育團體,因下列事務,不服本會之決定者:請備妥本會通知之結果及申訴書送至本會秘書處。 (1)選手、教練違反運動規則。 (2)選手或教練關於參加國民體育法(以下稱國體法)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代表隊選拔、訓練、參賽資格、提名或其他權利義務。 (3)選手因個人與第三人間,或本會與第三人間贊助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。 (4)地方性體育團體加入本會會員資格或權利義務。
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代表對其向本會申請之案件,自收受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應作為而不作為:請備妥相關文件證明及申訴書送至本會秘書處。
以上僅提供常見事件處理方式,各委員會職責及受理事項請詳閱組織簡則或詢問各委員會委員。 本會各單位成員與相關職責請參閱組織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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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